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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 2018-10-31 17:03 发布单位: 滕州市荆河街道西关小 浏览量: 916 【公开】

滕州市教育局文件


滕教字〔201861号



滕州市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意      见


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贯彻落实《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发[2018]11)、《滕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严禁择校的通知》(滕办发[2016]27号)、《滕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滕[2018]44)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十九大精神,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义务教育综合改革,统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完善招生政策,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招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小学实行适龄儿童“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初中实行“免试直升、集中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探索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采取电子分送的办法招生。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三、招生政策

1.明确招生范围。市直民办中小学的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划分确定,各镇街所属中小学的招生范围由镇街划分确定。各镇街学区(联区)、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学校布局、规模、条件和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生”的原则,科学合理划定辖区内每所小学、初中的招生范围;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可打破行政区划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对已明确招生范围的学校,要通过简章、网站、平台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招生区域不明确的或新建学校要在招生工作开始前,根据学校建设规模和招生能力划定招生范围。片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

2.严格控制招生班额、规模。根据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现象。秋季入学的中小学新生一年级,原则上不突破省定小学45人、初中50人的标准班额。市局对学校班额实行动态监控机制,将解决大班额问题纳入市局年度教育督导考核

3.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中小学招生实行招生计划审批制、招生情况申报制。结合当前学校规模和班额实际,根据学校承载能力以及适龄人口分布和流动情况,科学合理地调整并严格执行学校招生计划。市局通过调研、摸底、审核,下达各学校的招生计划,重点监控热点、大班额学校的招生。经市局审核的学校招生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未经市局批准,学校擅自招收的超计划、服务范围以外的学生,在市局年度教育督导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及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应于招生报名前报市教育局备案。中小学招生计划见附件《滕州市2018年义务教育段及大班额学校招生计划表》。

4.严格依法招生。各中小学要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在划定的服务区域内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招收的新生按性别随机编班、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得以组织文化课考试的方式分班,严禁按学生成绩分班。

5.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此出生日期之后的省学籍管理平台自动筛查,无法建立学籍)。严禁招收学龄前儿童入学,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入学,严禁招收既无户口又不够入学年龄的儿童,禁止在校在籍生重复报名。小学应核查报名儿童是否为重复入学;初中学校应核查报名学生学籍,禁止招收非毕业年级小学生,禁止招收已取得初中学籍和已经被其他初中录取的学生。

6.严禁跨区域招生。为解决大班额问题,坚持实行“零择校”,严禁跨区、跨片、跨校招生行为和转学行为市局将加大对中小学校招生,特别是对跨区域招生的监管、调控及督导考核力度。(1)中小学招生实行校长负责制、招生审核制。校长是学校招生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负责,市局严格执行问责机制,对出现招生重大问题的学校校长进行问责。学校组织报名时要对报名学生提交的的报名材料逐个收取、严格审核,然后汇总整理、存档备查;学校应报学区(联区)再次审核,特别是城区热点学校的报名材料,学校、学区(联区)一定要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要求报市教育局,市局组织人员到学校审验。(2)实行招生量化考核制度。将招生情况纳入市局年度教育督导考核,并限期整改。具体实施方法:控制龙泉、荆河、北辛街道及城区其他学校的大班额:①有招生服务区的学校,招收本服务区生源达到或超标准班额后,再招收服务区以外的生源,每超计划1%扣5分,扣完所赋分值为止。②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应严格按照市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每超计划1%扣5分,扣完所赋分值为止。当年超出计划的部分,在下一年度招生计划中扣减。③街道学区(联区)按照所属学校大班额扣分的最高分纳入市局年度教育督导考核控制善南街道及各镇小升初学生流失:以面向全市招生的育才中学、尚贤中学、至善中学、墨子中学等市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占全市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比为量化参照基准点,善南及各镇小升初流失学生,每超过基准点1%扣5分,扣完所赋分值为止;除善南外城区学校学生到育才中学、尚贤中学就读,经商及外来务工子女到至善中学、墨子中学就读,不计流失。镇学区(联区)所属中小学存在大班额的,按照所属学校大班额扣分的最高分纳入市局年度教育督导考核(3)实行择校备案制度。对放弃原招生范围学校就读资格,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入学、转学时需填写择校学生意向表。学校将择校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存档备案,同时在注册新生学籍时进行标注。义务教育学段的择校生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一律不享有指标生资格。

7.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应当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2018年招生入学通知要求招收新生。应在招生前将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招生时间、招生程序、招生简章和广告等报市教育局审核。严禁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超标准班额招生、擅自招生。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责令改正,并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核减招生计划等;对严重违规招生、扰乱招生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可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8.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

(1)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各镇街学区(联区)要统筹做好学区设立工作,将初中与小学结合成片进行统筹管理,合理配置学区内各学校的教育资源,公办学校严格按学区招生,推行九年一贯、多校协同、资源整合等学区管理模式。对于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学校,要加快推进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2)设立学区。根据《滕州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滕[2018]44),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原则,以初中学校招生范围为基础设立学区。对于农村学校,镇街内有一所初中学校的设1个学区,规模较大的镇街有多所初中学校的设2-3个学区。市直初中学校部分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3)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实行电子分送、免试直升,以实际报名注册建立初中学籍。

四、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工作流程

7月13日发布招生简章、招生信息,7月13日-16日网上登记信息、安排现场报名具体时段,7月17日-21日现场审验材料、进行录取,7月22日-7月26日汇总,7月27日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具体招生时间安排以各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7月27日,所有中小学将2018年招生情况统计表、花名册(附件3-6)电子稿及纸质稿,报市局基础教育科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备案。市局基础教育科汇总招生信息,上报至枣庄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之后不再接收任何单位招生信息,不再接收任何单位征订免费义务教育教材信息。

(二)国办小学招生

各镇街、各小学要严格执行小学招生政策,要依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人口资料,认真摸清各村(居)适龄儿童的底子,使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按照报名时间及要求,严格审验并收取报名需要的房产证(独立房产、有房产证或上房手续)、户口本及报名依据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分类存档以备市局审核。对于学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居住的,需提供相关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市局将到监控的热点学校审核报名材料。

1.农村小学招生

根据本镇学校布局情况,合理确定每所小学服务范围,一般不得跨范围招生,镇临界村适龄儿童少年到本镇小学就读距离较远的,以便民为原则,可就近跨镇选择小学就读。以上情况确需跨范围就读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镇学区(联区)核实批准,留存好档案,并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2.城区小学招生

街道学区(联区)要根据本街道学校布局及人口分布情况合理划分所属小学招生范围;市直小学由市教育局划定招生范围。各小学要严格按照所划分的招生范围,按照“零择校”的要求组织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招生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限制户口所在地。

实验小学荆河路校区招生范围:新兴南路以东、岗子街(现塔寺南路)以西、荆河路以南、荆河以北区域。

实验小学大同校区招生范围:京沪铁路以东、善国路以西、荆河以南、青啤大道以北区域。

第二实验小学老校招生范围:平行路以东、京沪铁路以西、通衢街以南、荆河以北区域。

第二实验小学金城校区招生范围:荆河街道三里河村(含)以东、京沪铁路以西、荆河以南、青啤大道以北区域及滕都帝景小区。

第四实验小学招生范围:春秋阁小区。

实验小学新校永昌路校区,在保证招生范围(善国路以东、文昌路以西、荆河以南、青啤大道以北)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可按照民办学校体制招生。

实验小学新校科圣路校区整体迁入新建的文化路学校,更名为实验小学新校文化路校区,在保证招生范围(科圣路以东、龙泉路以西、北辛路以南、学院路以北,及和家园小区、梁场居、后洪居)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可按照民办学校体制招生。梁场居适龄儿童可选择实验小学新校文化路校区或龙泉街道安居小学就读;后洪居适龄儿童可选择实验小学新校文化路校区或龙泉街道龙泉小学就读。

启用北辛街道中心小学通盛路校区(冯河),今年招收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龙泉街道辖区的塔寺路以东、龙泉路以西、红荷大道以南、北辛路以北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到北辛街道中心小学通盛路校区(冯河)或龙泉街道安居小学就读;阳光尚城小区、香舍水郡小区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到北辛街道中心小学通盛路校区(冯河)或龙泉街道东新小学就读。

(三)国办初中招生

按照报名时间及要求,依据学区小学提供的毕业生小升初电子分送信息,严格审验并收取报名需要的房产证(独立房产、有房产证或上房手续)、户口本、小学毕业证、小学学籍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注册,分类存档以备市局审核。对于学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居住的,需提供相关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要建立特殊群体学生、在外借读学生和外转学生档案,切实保证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提前进行招生报名,严格按照“零择校”的要求招生,市局将到监控的热点学校审核报名材料。国办初中学校不准招收初中毕业生复读。

初中三年内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因父母工作调动、住址迁移等原因,确需在滕州市内转学的,家长须持相关工作调动证明、房产证等材料,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初审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初中期间转学的学生,在初中毕业学校学籍连续满两年的,报考普通高中时才能享受指标生待遇。

1.农村初中

农村初中学校招收本镇应届小学毕业生,不得跨范围招收其它镇街学生,本镇范围内有多所初中学校的由镇学区(联区)统一合理划片。地处农村的矿(厂)区初中学校只允许招收所服务矿(厂)区子弟就读。

2.街道初中

北辛街道北辛中学(学院路)只招收在本校招生范围内居住(独立房产)、同时具有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启用北辛中学通盛路校区(冯河),招收在本校招生范围内居住(独立房产)、同时具有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龙泉街道塔寺路以东、京台高速以西、北辛路以北、红荷大道以南区域范围内居住(独立房产)、同时具有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到北辛中学通盛路校区(冯河)报名就读。北辛街道符合本街道国办初中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也可自愿选择北辛中学善国校区(民办)报名就读(按照国办入学、免培养费)。

荆河街道滕南中学招收在本校招生范围内居住(独立房产)、同时具有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龙泉街道荆善安居、善南小区居住(独立房产)、同时具有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到滕南中学报名就读。

荆河街道滕西中学除招收本校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外,同时招收荆河街道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街道辖区内有符合规定的房产但无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就读。

龙泉街道滕东中学招收龙泉街道辖区内龙泉路以西区域居住(独立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同时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3.市直初中

至善中学招收龙泉街道辖区内龙泉路以东区域居住(独立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北辛街道辖区内有符合规定的房产但无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至善中学报名就读,至善中学须提供住宿和就餐。

墨子中学招收善南街道辖区居住(独立房产)的小学毕业生;滕南中学招生范围内有符合规定的房产但无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墨子中学报名就读,墨子中学须提供住宿和就餐。墨子中学在高中招生录取中享受同农村中学同等的降分政策。

墨子中学、至善中学及城区民办学校是我市指定的招商引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学校。凡在城区小学毕业,但不具备城区国办初中招生条件的可到市墨子中学、至善中学及城区民办学校报名就读,墨子中学、至善中学在确保上述所有小学毕业生入学的前提下,剩余招生计划,可面向滕州市招生。

(四)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范围及要求

民办中小学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标准班额、面向具有滕州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同时招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子女、非滕州市户籍在滕州市购房居住的(独立房产、有效监护人所有)学生。所有学校不得收取报名费。

实验小学新校永昌路校区、实验小学新校文化路校区,在保证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剩余计划可按照民办学校体制招生;实验小学新校文化路校区,对龙泉街道安居小学、龙泉小学招生范围内及龙泉路东的西班牙小区、保利海德佳园小区、阳光尚城小区、香舍水郡小区适龄儿童自愿入学的可优先按照民办学校体制安排。北辛中学善国校区可按照国办体制优先招收符合北辛街道辖区国办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剩余计划按照民办学校体制招生。

2.工作流程

(1)发布招生简章。简章含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流程、录取办法等内容,所有学校招生简章需经市局基教科、职成教科审批后方可发布。

(2)组织报名录取。严格遵守招生报名工作时间及流程安排,规范招生,未经批准不得在规定时间之外再组织招生工作。招生结束后按照要求将招收新生信息上报市局基教科审核备案。

五)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

1.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回原籍子女入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对于符合条件的,学校不得拒收。家长工作调动、外出务工人员回原籍,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须由原毕业小学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提供全国学籍号,到户口所在地辖区学校申请入学。接收学校应准确掌握学生原学籍信息,分类做好初中学籍的跨省招生注册或跨省转入工作。

2.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畅通进城务工落户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道,建立随迁子女就学档案。《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试行)》(枣政办发〔2013〕21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4〕18号文件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枣政发〔2015〕16号)等文件规定的学生,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中小学不得拒收。就读小学的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对于符合条件,学校仍有接收能力的,学校不得拒收;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相对就近原则选择到其他有承受能力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就读初中的,可选择到墨子中学、至善中学或民办学校就读。

3.做好农村“留守儿童”、 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镇街学区(联区)和学校要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加强与村(居)委会的联系,全面掌握辖区内留守儿童状况,建立留守儿童管理档案,建立与其监护人或代理监护人联系制度,动员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重点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重点农村留守儿童就学保障工作。制定关爱留守儿童帮扶措施,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各项资助政策,保证留守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扶贫“323”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确保完成义务教育,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因贫失学。对失学在外要求回原籍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辖区学校不得拒收。

4.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实行“零拒绝”“全覆盖”,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问题,建立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等其他教育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保障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5.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 号)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按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上的帮助,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奖(助)学金。

五、加强学籍管理

1.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及时采集学生信息,利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学校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学生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新生建籍要落实到班级,做到学校实有班级和学籍班级相一致,严禁有籍无班、班籍不符现象。

2.及时处理问题学籍。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学校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对于未生成全国学籍号的问题学籍,学校要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时修改变更学生信息。

3.规范人籍不符现象。把好招生入口关、守好建籍审核关,严禁学校擅自接收不能办理合法学籍的学生,严禁学校跨年级建籍,严禁学生变相留级。对于足龄无户申请入学的儿童,建籍时家长应提供儿童的出生证及父母的身份证信息,并录入学籍系统。学籍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对不能建籍的新生或转学学生要及时汇报,并通知学生家长,妥善处理,督促家长及时为无户口的适龄儿童办理户籍,依据户籍信息注册学籍。义务教育免费教材严格以学籍进行配发。

4.规范学籍变更时间。枣庄市(含滕州市内)内转学原则上暑假办理。转往外市、外省的学生,以方便学生为前提,限时办理。从外地市回原籍就读的学生,经学校、市局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定时办理。除因学生父母工作调动、军队转业外,小学六年级下学期不转学,初三下学期不转学、不休学。平台关闭毕业年级学籍,初中学业考试期间关闭考试年级学籍,不再办理任何变动手续。

5.规范学生转学休学程序。学生转学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严格审核学生提供的学籍信息,确保准确完整。严格按年级对应转学,严格控制休学,休学应有学校“一把手”审核签字,然后报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转学、休学材料要分年度归档保存,以备查阅、审验。

6.控制大班额学校转学。大班额学校学籍实行动态管理,对在校生规模和班额达到规定上限的学校,无学生转出的,原则上不再接收学生转入。

7.完善学籍管理制度。要认真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中小学学籍实行分级负责,专人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籍在人在,严禁人籍分离。学校学籍实行校长负责制,学生学籍信息变动持相关材料按程序报批,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学生转学要先审批后入校。要明确责任,严禁推诿扯皮、责任上移。学籍管理的情况纳入市局年度教育督导考核

六、严格控制辍学

1.加强对学籍管理规定的宣传。学生入学时发放“学籍管理明白纸”,让家长学生了解全国学籍联网、一人一号、生籍一致的要求以及其他学籍变更、异动的规定。

2. 及时掌握学生变动情况。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超过一周不在校,学校要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情况,督促其返校。已到外校学习的,学校要履行责任义务,告知、督促、协助家长办理学生转学手续,并及时跟踪办理流程,确保顺利完成。

3.关注重点群体。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按时入学,顺利完成义务教育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保证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流失,控制学生辍学,初中学校应尊重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意愿,不得强制学生分流,不得提前劝退学生离校,高中段学校不得招收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

4.严格监督考核。为有效控制学生辍学,将控辍列入初中升高中指标生分配的一个控制性因素。以在籍学生人数为基数,以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和升入职业学校人数检测各镇街、学校辍学情况,并将结果纳入市局年度教育督导考核,扣减一定分值。

七、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招生行为

1.加强组织领导。招生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镇街学区(联区)、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及时研究和解决招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制止违规招生行为的发生。要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2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学区(联区)、各有关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宣传中小学招生政策,宣传教育部、省市解决大班额问题要求,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引导家长树立“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观念,理性对待子女入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实行阳光招生。严格落实“五公开”、“十严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学校要将招生具体政策和就读条件、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开,要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中要热情接待来电、来访,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4.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对学校招生过程监管,严格督查政策执行情况,对学校收取的报名证件,进行逐生审验。报名期间市局督学将进行现场督导。二是严肃招生纪律,对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及时纠正,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三是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四是把规范招生、整治违规择校、违规收费作为督查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五是将招生情况、学籍管理情况纳入市局年度教育督导考核,作为学区(联区)、学校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5.强化监督问责。中小学招生和新生建籍是保障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的两个关键环节,实行问责制。对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行为的,学籍管理中出现问题学籍多、审查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将追究招生人员、学籍管理员、分管校长、校长的责任,在全市通报批评,取消相关人员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资格;对于顶风违纪的,要给予校长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民办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附件:

1.滕州市2018年义务教育段及大班额学校招生计划表

2.滕州市2018年小学招生情况统计表

3.滕州市2018年小学招生残疾、弱智儿童入学情况统计表

4.滕州市2018年小升初学生分送情况统计表

5.滕州市2018年市直及民办初中新生录取花名册

6.滕州市2018年镇街初中新生报到注册花名册


                           滕州市教育局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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